今年,旅游市场上最大的热点莫过于“旅游消费券”的发放,种类不少,颇有点“八仙过海”的味道。比如说,杭州、宁波、南京等长三角旅游名城将开始为期近半年的旅游券派发热潮,派发券面价值总计超过两亿元;广州也有旅行社宣布,将向55岁以上的老广派发20万张面值100元的“旅游消费券”。
发放消费券刺激消费,最早出这个点子的是有“欧元之父”之称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蒙代尔。按照他去年底提出的建议,中国可以拿出1万亿元人民币发给民众,限定在一个季度内用完。由此测算,可拉动中国经济1.33万亿元,相当于单季度GDP的18%。众多城市都将消费券的发放目标锁定在旅游市场上,正是看中了旅游产业的强劲拉动力。
据世界旅游组织统计,旅游行业每直接收入1元,相关行业的收入就能增加4.3元;旅游行业每增加一个就业机会,社会就能增加5~7个就业机会。
实惠不实惠百姓掂得出来
前一阵子,长三角多个城市推出了旅游消费券,市民申领火爆。近日,游人们聊起旅游消费券的领取及使用后的实际效果,褒贬不一,问题集中在旅游消费券果真给老百姓带来了实惠吗?
游人心里都有杆秤,什么是优惠,什么是摆噱头,一掂量都有数。去年由杭州市政府出面发行的旅游消费券,还是蛮实在的,涵盖杭州很多知名的餐饮、住宿、景点,而且都在原价的基础上再抵扣使用,透明公正。以政府信用保障消费券不含猫腻,让游客少花钱又玩得好,难怪消费券一发行就一抢而光了。
而有些地方举办的“旅游休闲周”等活动,都成旅游商业促销,有当场发旅游券的;有外地官员千里迢迢到首都推销旅游产品的;甚至于把当地小吃都搬到北京大街小巷,满眼是“赤裸裸”的商业气息,则看不到一丝旅游文化氛围。
旅游消费券有“使用规则”
有人说,这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不吃白不吃。也有人说,看似“免费午餐”,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旨在期待“鲇鱼效应”。
一些地方派发旅游券的意图,无非是要发挥旅游业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的带动作用。然而各地发的旅游消费券,由于面额和地域的限制,一般只能用于本地的旅游市场。本地人在本地旅游,基本上交通、住宿、购物都免了,这样,旅游券刺激消费的作用就很有限。又由于对旅游者本人来说,旅行的过程其实是一种观光需求的满足,它增加的是人的一种心理的幸福感,而不是像购物一样,满足的是人的物质需求。
而在“旅游消费券”中的很多“使用规则”,则显得诚意不足。如某地旅游券,有时间、消费地点的限制,仅限在某地区范围内指定的主要旅游景区、游船、饭店、餐饮、茶楼、足浴、演艺场所使用,好多景点都是较为冷僻的;而且“满40才抵消10元”。此外,有效期、找零、防伪等也是问题。
游人马先生说:发放旅游消费券实际效果并没想象的那么大。发券的城市有限,对想去的人来说有用,不想去的人则无用;有足够经济条件旅游的人,所优惠的那点钱没有多大吸引力,而对普通市民来说,恐怕也不会因为“优惠”那点小便宜而花大钱去旅游。
旅游消费券的使用要有的放矢
发放旅游券,愿望是好的,但在现实中,还有其他许多问题值得研究。比如,拿到旅游券的人不一定去旅游,而想旅游的人却不一定能拿到旅游券,从而造成“浪费”;譬如发放旅游券一般都是动用财政资金,是否合适。旅游消费,包括车旅、吃饭、购物等许多方面,有多少人会为了区区百十元的旅游券,而另外掏出上千元的补贴去旅游吗?
要让旅游券发挥作用,需要做好旅行社、旅游者、景区之间的有效对接,必须有的放矢,旅游消费券的发放需要选择人群,而不是随便的派送。比如对于客源以自驾车为主的地方,应着重向自驾车人群发放,而不是一般的广场发放。据悉,在经济型酒店中,旅游券使用量要远高于高星级酒店,所以发放应侧重于经济型酒店的客源人群。而社区居民大多习惯跟着旅行团出游,所以针对散客的旅游券,可以给居委会,那就更能直接拉动效应了。
不少游人觉得,一批旅游券中可去的旅游点是分散的,希望有通用的旅游券;到某地吃住行游都可使用这张券,就更好了,旅游券的发放使用,应该连点成线,按旅游线路来推出旅游大红包,这样才会提高使用效率。另外要串点成线,不能忽略旅行社的作用。比如把杭州旅游券发放给重庆、广州市民时,仅凭几十元的抵扣优惠,很难让远程客人特意来趟杭州。但若通过旅行社引导,情况就好很多。杭州国际旅行社已力推“深度杭州四日游”,由导游引导游客使用杭州旅游券,比如早餐后为游客预订茶楼,48元抵用10元券;上下午安排河坊街就餐,也可抵用旅游券。此外,长兴旅游局也推出了针对旅行社的旅游券,颇受旅行社欢迎。在原先给旅行社优惠的基础上,再抵用消费券,使旅游价格更低,刺激旅行社主推长兴线。
旅游券不能发展成一场热闹的促销秀,因为争抢旅游消费券的不见得是真正要出游的,而到景区购买门票的才是真正的消费者。对于游客来说,景点门票打折、季节性优惠这些常态性的优惠方式,比旅游券更能促进旅游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