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汽车客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后,旅行社租车将更加便捷,可在网上点击选择自己所中意的车辆,比以往多了知情权和选择权。省道路运输局有关负责人称,与过去的省统一旅游汽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相比,新组建的海南省旅游汽车客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将凸显诸多亮点,对旅游车管理将更规范,更具可操作性。
服务公司体现政府主导
服务公司由省政府单独出资,授权省交通运输厅履行出资人职责。
“该公司是由政府主导的,以管理服务为唯一宗旨的非盈利国有独资企业,由省财政拨付注册资金和管理运行费用,经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其具有旅游客运经营管理和全省旅游市场行政管理职能。”省道路运输局局长王密说。
而原中心则是由现有的12家旅游汽车客运公司共同发起,按照行业自律原则组建的,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盈利民间组织。
公司负责人由政府部门委派
服务公司按照“政府主导、政企分开、市场运作、规范管理、公开定价、有序竞争、社会监督”的原则运作,公司负责人由省交通运输厅和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委派,其他人员则从社会上招聘,管理决策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原中心主要管理人员则由12家旅游汽车公司推选聘用,管理决策由12家旅游汽车公司组成的中心理事会负责。原调度中心只是执行机构,无决策权,导致“婆婆太多”,管理不到位。
合理定价 优车优价
据介绍,原中心未区分车辆新旧优劣、使用年限、车辆类型等级,单纯只按车辆座位数定价,不能体现车辆性价比。
新公司组建后,将重新调整旅游车运价,以客观、真实反映车辆性价比。
省道路运输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新的运价标准不再考虑旅游车辆座位数,主要是按旅游车车身长度、类型等级、使用年限三个要素合理确定。一是根据现有车辆和拟投放车辆车身长度,共划分为11个定价系列,并综合考虑每个系列车辆购置成本、运营成本、利润率、经营期限等因素;二是按交通运输部《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标准》的规定,对应评定每个车长系列的车辆类型等级(中级、高级)。最终确定每个车长系列、不同类型等级车辆基准运价;三是考虑按照车辆购置营运年限不同确定不同的运价。
“新的运价标准能充分体现‘好车好价,劣车廉价’,并可杜绝旅游车经营者擅自改装增加座位的违规行为。”该负责人说。
满足旅行社知情权和选择权
针对以往旅行社对旅游车无选车权的问题,新组建的服务公司将首先将所有旅游车辆和驾驶员的相关资料输入调派结算软件系统,并对外公开,旅游车辆实行网上调派,便于旅行社了解和选择。按照“自由选择、统一调派、统一结算”的原则统一调派旅游车辆。允许旅行社自由选择租用车辆,旅行社可直接在办公电脑上操作租车业务,在现有车辆中按需求选择使用车辆,足不出户可轻松办理租车手续。
省道路运输局有关负责人说,新公司对车辆调度制度的设计远远优于原中心仅对车辆实行滚动调派的做法,充分满足旅行社对车辆的知情权、选择权,避免人为因素干扰,体现车辆调派“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建立快速投诉处理机制
原中心仅负责受理服务质量投诉,不负责处理,转交12家旅游车公司处理。因旅游车公司处理不及时,经常发生扯皮,旅行社对此颇有怨言。
新组建的服务公司则不同,将设置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建立服务质量快速投诉处理机制,接受处理服务质量投诉。同时,服务公司还将接受由旅游车主(驾驶员)和旅行社(导游)代表,以及交通、旅游、工商、监察、物价等政府部门组成的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另据了解,服务公司还将统一旅游车辆标识,免费安装监控和信息服务等设施,建立综合信息宣传服务和质量监督平台,对车辆运行实施即时监管。
作者:侯小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