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纹身,入选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流水号:3;项目名称 :黎族纹身;项目类别:人生礼俗;实施部门: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南大学、白沙黎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代码:09。
黎族村寨中流传着这样的故事,远古时,洪水泛滥,老先与荷发兄妹躲进大南瓜,漂到了海南岛,兄妹俩人在岛上寻找人烟,但没有找到。为了延续后代,妹妹荷发纹身纹脸,使哥哥不能相认,于是结成夫妇。这故事与黎族创世纪的歌唱很相似。
文身是黎族女子人生中的大事,充满庄重神秘的色彩。文身的年龄、地点、日期及文身的传授方式、文身的过程、文身的报酬、文身的纹样、文身的部位等都有一套清规戒律。文身是氏族的标志,是成年的象征,其中包含着对美的追求,也包含着祈福、避邪的意愿。
因黎族没有通行的本民族文字,对文身没有任何的记载,因此无法确知文身在黎族民间是如何产生、发展及沿袭的。但来自历代的文书史料,却有相关的零星记录可供参考。
对海南岛的文身习俗作记载最早的,可能是东汉杨孚的《异物志》。按《后汉书明帝纪》原注:“(永平十七年),杨浮(应作孚)《异物志》曰:‘儋耳,南方夷,生则镂其颊皮,连耳匡,分为数支,状如鸡肠,操操下垂至肩’”。到晋代王范的《交广春秋》也写到:“朱(应为珠)崖、儋耳二郡……周迥二千里,径度八百里,人民可十万余家,皆殊种异类,披发雕身”。其后,宋朝的范成大、周去非、乐史;明朝的戴璟、顾;清朝的屈大均、张庆长、萧应植,明国时的周文海、史图博(德国人)、刘咸等人,都在他们各自的著作中记述过黎族的文身。
由于各个记录者所在的年代不同,搜集材料的地点不同,采访的对象也不同,因而对文身的看法也各有别。
一,“避龙、蛇、鱼、虫之害”说,“交趾,周时为骆越,秦时为西瓯,文身断发以避龙”(《史记•赵世家》)。
二,“恐祖先不识”说,“黎族男女周岁即文其身。自云:不然,则上世祖宗不认其为子孙也”(顾 的《海槎余录》)、“凡黎女将欲嫁人,各谅已妍媸而择配,心各悦服,男始为女文面,一如其祖所刺之色,毫不敢讹,自谓死后恐祖宗不识也”(屈大均的《广东新语》)。
三,“免外人掳掠、拐卖,毁容砺俗”说,“盖黎女多美,昔尝为外人所窃,黎女有节者,涅面以砺俗,至今慕而效之”(周去非的《岭外代答》)。
四,“以别贵贱之身”说,“(黎俗)尚文身,豪富文多,贫贱文少,但见文之多少,以别贵贱”(乐史的《太平环宇记》)等。
黎人文身的意义有五种:
一, 文身有社会组织之意义,为各峒族之标记; 二, 文身有婚姻之意义,将嫁之前,必须行之; 三, 文身有图腾之意味,各族属之图式不同,亦不得假借,守祖宗成法毋得变更; 四, 文身记识,可避邪,为护身符 ; 五,文身为装饰之动机,有美的观念存其中。
文身,即“在人体上绘成或刺成带有颜色的花纹或图案”。
常见的文身多呈黑色或蓝黑色,因此,人们称之为“刺青”或“扎青”。在古籍中有多种名称,如“雕题”、“雕身”、“镂颊”、“黥颊”、“缕面”、“涅面”、“纹面”等,海南汉族民间又有“刺花”、“勾花”、“画花”、“刮花”等说法。黎族实施文身的主要对象是年轻女子,女孩子在黎语中称“欧”或“翁”等,因此,黎语又称文身为“抬欧”、“登欧”、“横欧”、“抬翁”等,直译是“画女孩子”,意思是给女孩子“画脸”。
黎族用于文身的工具主要是植物的利刺和木棒,颜料多取自烟灰和染色草的沤汁。部位多在面部、胸部和四肢,有虫蛾、鸟兽、花卉等图形,以点线结构成形。过程是在预定的部位先用色料绘上底图,用一根筷子般大小的木棒敲击带刺的藤刺或木刺,使利刺沿着线条扎破皮层,刺刻出图形,然后涂上烟灰或色料,让色素渗入皮层里,在伤口愈合后,呈现出图案,形成永久性花纹。
染色汁多以具有消炎功效的植物叶片(如蓼蓝)沤制发酵而成,烟灰也有止血的功能。许多人在施文之后,着针的部位要受到感染,引发红肿疼痛,象得了一场大病一样,引起全身发热达数天。若是口腔部位红肿,几天内将难于嚼食,只喂以稀糊。施文的部位,在痊愈后也要蜕掉一层表皮。
古书中说,“男文臂腿,女文身面”(明代戴 《广东通志》)。男子接受文身的年龄没有明确要求,图式也较为简单,身体方面也没有多大伤痛,而女子就大为不同。接受文身的女孩子多在十来岁就已开始,个别的可能要推迟若干年。施文的部位都有相应的工序和固定的文饰,需要逐期进行才能最终完成,往往要历经数年。施文的最佳时间,多选在每年秋季农闲时的吉日。被文身的女孩子多仰躺在地,由技艺娴熟的师傅(多为老妇女)坐在旁边施文,身边还需几个伙伴,以备在刺痛难忍以致挣扎时,帮其摁住身体(可想而知,受文者的痛苦)。
黎族同胞基本上都认为,文身是一个女人一生中,必须完成的一桩大事,马虎不得。据说,妇女在世不纹身,死后祖先不认,成了无家可归的孤魂,所以未受纹身的妇女,死后必须在身上脸上用木炭划些图案才能入殓。纹身是一件很纯洁的事,要选吉日,还有一些禁忌,一般是在秋季,还要选日子,如龙日、猪日、牛日,但不能在虫日刺纹,那是要被虫咬溃烂的。在施文前,要“置酒会亲属”,把这事当喜事,让大家知道,并设祭告会祖宗;在伤口愈合后,要用龙眼叶煮水净身,又设祭答谢先人,还“集亲家相庆贺”,定了亲的女子,当然不能让亲家不知道。不文身的女子,多会被众人非议和歧视,成年后也难于出嫁。黎族同胞认为女人死后都要回到娘家的祖先身边,如果没有明确的祖传文身标记,将难让祖先认领。不能进入祖先的群体,意味着成为孤魂野鬼。黎族同胞都认为,文身是为了彰显女性的美,文身的“完整”和“完美”与否,成了评判一个女性是否美的标准。具有完美文身的女子,将成为众多追求者角逐的对象。
在黎族族群中,流传着五种方言,即润方言、美孚方言、哈方言、杞方言、赛方言。黎族文身也因语言和文化特征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产生了五种独特的方言文身。
润方言、美孚方言、哈方言的纹式较为复杂,杞方言的纹式比较简单,赛方言的文身流传到现在已经绝迹。这些方言文身都有各自独特的图案。
文身的部位分为:
(一)刺于面颊两侧的颊纹; (二)刺于颈部两侧的颈纹; (三)刺于胸部的胸纹; (四)刺于手上的手纹; (五)刺于腿上的腿纹; (六)刺于背部的背纹。
如果有幸看到润方言文身,你会发现刺有这种方言的妇女脸部是从两耳连接面颊处,以数根三角形的曲线连在一起。线有三条,左右相移,经颈项而连于胸前,和颧、颏、胸为一体,圆角、方角、横线、直线、斜线、曲线,一并采用。圆型以两颧为中心,颈部则直绕唇之曲线三条。 相同方言,面纹有时也略有差异。有的是在两颊文上直角弯曲的回文,即“凹”线文,下及颈部。这些直角转折的线文可有三列四条,彼此平行,距离亦大致相等。在两颊及颔下有直短线联串二、三线之间。线文之间空白不文其他花样,如小圈、小点等等。
历经几千年而不断地延续下来的文身,是黎族一笔极其宝贵的文化遗产。文身是黎族历史上氏族的凝聚符号,特别是与外族人发生战争时,文身、服饰就是“自己人”的最鲜明的标志。文身也是图腾崇拜的象征,成人的符号。刻在身上这些不同纹素构成的图案中,包含着各种对生命的祈求,对幸福的盼望,对灾难的回避,对青春美丽的显示等内容,是黎族生命的综合体。
随着黎族与其他民族的不断融合交流,这种黎族特有的妇女文身如今已经很少看到了。现在年轻的黎族女孩已经不再文身,只有在深山中的部分黎族村落里一些50岁以上的老人身上还能看到这种原创性文化现象。
这些老人目前只剩下一千多人,也许再过十几年的时间,这种特有的文化就会永远消失了。手艺也已在失传,只能在历史中去回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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