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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昌江,地处海南岛西北偏西部,位于北纬18053~19030。 东经1080C38~1090C17。东与白沙县毗邻,东北部隔珠碧江同白沙县、儋州市相望,南与乐东县接壤,西南与东方市以昌化江为河界,西北濒临北部湾。 面积:全境东西宽21.5 公里, 南北长75公里。总面积159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52.2公里,海域面积366.74平方公里。 地理环境:南北边境由昌化江和珠碧江夹持,地形狭长。背山靠海,南高北低,东南至西北由山地— 丘陵—台地—阶地—平原逐级下降。地貌为西北平原,中部台地,东南山区,背山面海。地貌类型有山地、丘陵、谷地、台地、阶地平原、沙滩等6种。 气候:昌江石属典型的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24.3摄氏度,1月份平均气温17.150C~19.70C ,7月份平均气温 28.10C~29.50C ,全年无冬,四季如春,日照充足,年平均 日照2000~2600小时。年平均降水量为1676毫米。 历史沿革:昌江古称至来,后称昌化,为汉武帝开拓之疆域。西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置至来县,属儋耳郡地,昭帝年间属珠崖郡地,东汉建武帝年间属崖州地。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为昌化县(将至来县拆义伦、昌化、吉安三县,昌化、吉安设在今昌江县境内)。唐贞观年间撤昌化,置吉安县,辖于岭南道,五代属儋州,归南汉。宋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改儋州为昌化军,废昌化并入藤桥镇,元丰年间复置昌化县。元、明、清因之。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昌化县易名为昌江县,隶属广东省管辖。1949年1月,昌江县与感恩县合并为昌感县。1958年12月,昌感、白沙、东方三县合并为东方县(时称东方大县)。1961年6月,三县分设,新置昌江县。1987年12月30日,改名为昌江黎族自治县,1988年4月海南建省后,直辖于海南省。昌江境内,世居着汉、黎、苗等民族。 人口:总人口24万,其中黎族人口占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