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暑假的到来,不少家长选择在假期带孩子出门旅游,为了省事很多家庭都选择报旅行团出外旅游,虽然在报团时双方签订了合同,但仍有不少消费者会落入一些商家精心设计的“合同陷阱”中。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慎防旅游合同中的陷阱。
四陷阱欺骗消费者
目前,在旅游合同中存在的陷阱主要有以下四种,首先是旅行社对出行时间计算方法有问题,有的旅行社在报纸上宣传的“六日”游,但消费者到旅行社一看,实际上“六日游”只有四天,第一天是深夜11:30起飞,第六天是凌晨2:30回来,这两天的时间加在一起不到三小时,使六日变四日;其次就是出游的路程存在问题;另外就是以次充好;除此以外旅游合同上的文字游戏也让不少消费者在旅行过程中叫苦不迭。
签合同具体内容要看清
首先,游客必须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在订立旅行合同时,最好有一个懂法的朋友在场,由其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所签订旅游合同中的条款要逐一细致审看,特别注意一些比较模糊的、不确定的语句,可要求旅行社加以更正。12315指挥中心建议游客们在订立合同时,选择国家旅游局出台的“国内旅游标准合同范本”以及“出境旅游标准合同范本”,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根据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而签订的合同应对旅游行程(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浏览景点、住宿标准、餐饮标准、娱乐标准、购物次数等)安排、旅游价格、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明确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