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的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提高旅游业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中的作用,推动旅游业科学发展,12月22日,国家旅游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北京共同签署了《国家旅游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旅游标准化工作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和国家标准委主任纪正昆代表双方签字。签字仪式举行之前,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江和国家标准委副主任方向分别介绍了《协议》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对旅游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总体要求。王岐山副总理对旅游标准化工作十分重视,多次强调旅游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作用,要求做好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把包括标准在内的软环境建设首先抓好。《协议》的签署,正是国家旅游局和国家标准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王岐山副总理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
《协议》明确了双方合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立了双方的合作机制。根据协议,国家旅游局和国家标准委共同成立“旅游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委员会”,建立工作机制,研究、协调、推动旅游标准化工作的有关事宜。双方建立密切的合作和支持关系:国家旅游局将全力支持国家标准委的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国家标准委在旅游行业宣传贯彻相关服务业标准;国家标准委将旅游业作为服务业标准化的重要领域,为旅游标准化工作提供政策、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协议》还确定了双方联合制定推动旅游标准化发展政策文件、推进旅游标准体系完善、建立旅游标准化人才培训制度、推动旅游标准化工作国际化和加强旅游标准化工作资金保障等五个合作的重点领域。
《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国家旅游局和国家标准委的合作以及旅游标准化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将进一步加强双方在工作上的协调与配合,共同统筹和指导旅游标准化工作的发展,确保旅游标准化工作沿着科学务实的道路稳步推进。双方在政策、人才和资金等方面的相互支持与合作,将为旅游标准化工作的提升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也将有助于在旅游标准体系完善、旅游标准贯彻实施等各方面创新思路,开拓局面。《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充分发挥标准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中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