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推动落实职工带薪休假。
假日闲暇是影响旅游消费的两个决定性要素之一。2008年国家出台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原本可成为刺激旅游消费的有力举措,但从有关部门了解,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该项制度落实起来很艰难。旅游业是受该项制度实施状况的直接受影响者,虽不具有牵头落实带薪休假的职责,但可通过争取实施“国民旅游休闲纲要”,逐步推进在全国各地的“面上”落实,也可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争取在一定区域的“点上”突破。目前一些省市正在积极探索推动落实带薪假期的措施,例如:广东、江西等省已启动国民旅游休闲行动,广州、杭州市“五一”期间鼓励居民把带薪休假与公休假日连休;湖南、重庆、湖北等省鼓励企业把奖励职工旅游费用计入成本;浙江省人事厅为推动职工休假,把各单位领取加班工资的额度控制在编制员额5%以内;山东、广东等地支持教育部门把修学旅游列入中小学生实践课程,等等。各地所进行的这些探索,对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都是极为有益的。
――积极引导旅游投资和项目建设。
扩大旅游投资与刺激旅游需求,都是拉动旅游消费的重要方面。旅游投资与刺激消费的措施相比较,事关旅游供给,包括增加供给、改善供给、创造供给,不仅可改善旅游供给水平,也可刺激和扩大旅游需求,具有更坚实和持续的扩大旅游消费的作用。但由于旅游部门职能的局限,在各地实施旅游投资的过程中,各级旅游局参与论证和决策是不充分的,有的甚至没有能够参与意见。加上,旅游投资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机制还远不够完善,各地旅游投资的数额又巨大,因此需要在尽力引导旅游投资拉动旅游消费的同时,更要及时关注和研究所可能并发的相关问题。
――继续挖掘刺激旅游消费的工作思路。
居民收入与产品价格,是决定消费的两大基本变量。收入高,消费就高;收入低,消费的就少。价格涨,消费量就减少;价格跌,购买力就强,消费量就可能提高。与此相比照,现已采取的刺激旅游消费的措施,实际上就直接或间接对应了这两大基本变量。此类刺激旅游消费的措施,可考虑继续挖掘和探索:
一是引导财政出钱,支持企业让利销售。可继续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对发放旅游券、代金券、减免门票、让利促销等措施给予财政补贴或相关支持。
二是改善旅游交通,激发居民出游。城市之间新开和增开动车组、旅游专列,立即激活和升温若干旅游线路,就是很成功的措施。例如,新开通动车组的石太专线成为“五一”旅游最大亮点,将北京到太原时间缩短为3小时,方便了京津冀游客到山西旅游。“五一”前夕,北京与太原之间增开8对列车,石家庄与太原之间增开7对列车,实行双组重联运行,每列车增挂至16节车厢,太原市3天就接待游客81.21万人次,同比增长10.06%,旅游收入3.07亿元,同比增长9.68%,太原周边城市和农村的旅游也明显受到辐射升温。在此方面,可通过加强向铁道部门的争取,尽量多开行一些动车组或旅游专列。
三是研发短线游产品,便利居民出游。目前城市市民仍是富有潜力的旅游消费群体,关键在于产品丰富和出行便利。例如:河北、湖北等省通过增开连接旅游景区景点的城市公交专线车,市民出游明显增加;杭州市充分发挥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功能,通过开行100多条专线车,吸引了大量一日游、半日游客源;开展推动旅游进社区活动,中旅总社开发的周末60元京郊游,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
四是做好假日旅游市场的文章。加强对周末、寒暑假、节假日旅游市场的组织和促销,广泛举办旅游节庆活动,推动城乡居民踊跃出游。